罔顧教學質素 加劇縮班殺校


   眾所周知,我和教協會多年來都以爭取小班教學,落實優質教育為主要的工作目標。我認為,近年學生人口持續下降,正是逐步推行小班教學的黃金機會。當鄰近地區都朝向小班教學,但香港政府卻倒行逆施,為了滅赤而罔顧教學質素,去年更要硬性 規定中學40人一班,縮班殺校更趨惡化。

   我們展開了一系列的研究,並於02年9月發表了小班教學的立場書,建議由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先行。同年11月,我在立法會提出小班教學的議案辯論,促請當局在中小學逐年逐級推行小班教學,提昇教學效能,滿足家長的期望。動 議雖不獲通過,但我絕不放棄,堅持政府應將小班教學視為教育政策。為此,我們於03年1月,發起了全港校長教師的簽名運動 ,爭取在中小學實現小班教學,有超過20,000名中小學校長和教師簽名支持。



發動聯署廣告和大請願

   03年11月,我協助部分中學籌組「爭取小班教學.實現優質教育」大聯盟,至今已有百 多個團體以學校、校長、教師或家長名義參加。我非常了解,爭取小班教學是一條漫長的道路,能否取得家長的支持更是關鍵所在,因此,除了團結校長和教師,我們於04年1月及3月,分別為中學及小學舉行「小班教學家長集思會」,並向全港家長教師會寄發小班教學的光碟和特刊,務求向家長全面推廣小班教學。為了展示團結力量,我們於同年2月13及15日,發動 全港中小學家長及教師,在報章刊登全版聯署廣告,共獲3百多個團體及1,500多人聯署,廣告效果理想。我們更全力發動 教育界大請願,爭取小班教學,當日參加人數達5,000人。

   由02年至今,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先後4次討論小班教學。02年底,政府在壓力下進行「在小學具效能的分班分組教學策略研究」,我於席上表達強烈不滿,質疑當局以長達3年的時間研究,只是拖延手法。03年5月及6月,我再次在立法會批評政府將研究的學校由40所減至10所,並要求當局正式訂出小班教學時間表。04年3月,政府公布調撥8千萬進行第二階段研究,為期3年,40所小學為試點。我認為,政府小班教學的研究,不應限於收取弱勢學生的小學,以免造成標籤效應。有關研究更應推展至中學,我已向政府正式提交意見書,要求盡快落實時間表,期望10年後的中小學,能全面實踐小班教學。




反對賭波規範化荼毒學生的價值觀

   我在議會強烈批評政府將賭波規範化,令教育界痛心失望。我警告政府一旦開放賭波,就必須對青少年賭波風負全責。教協會要求政府將「反對賭博」列為正規課程之一。教協會更加入監 察賭風聯盟,繼續關注賭波問題發展,尤其對青少年的影響。


促請政府重點打擊新興毒品

   2000年12月,我在立法會《青少年濫用藥物議案辯論》發言時,支持將K仔列為正式的毒品,並建議香港的法律必須不時修訂,打擊新毒品,保護青少年,將毒販繩之於法。


預防暴力惡性 循環

   校園欺凌和暴力個案越趨嚴重,我促請政府正視校園暴力的蔓延,並且要言行合一,以身作則,支持學校加強道德教育。事實上,暴力並不是學校獨有,近年家庭暴力和倫常慘劇也時有發生,禍延下一代。我曾研究有關的課題,發現英國有三分一的虐兒個案是由教師舉報。因此,我建議教師和市民,一旦發現校園和家庭暴力,應及早向專業人士求助,甚至向警方舉報,預防暴力問題惡化。


立例保護兒童免受傷害

   2002至03年,我參與《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草案》的審議,把製作、生產、發布、進口、出口、分發、宣傳和管有描劃未滿16歲兒童的色情物品列為罪行,加強對兒童的保護。草案最後獲得立法會通過,為兒童提供多一分保障。





補習社「Q嘜」保證制度


   3年前,接二連三出現補習社「爛尾」和倒閉事件,受影響的學生數以千計,涉及損失超過6,000,000元。我先後在立法會和約見教育署,要求當局加強執法,並建立「保證制度」,包括辦學團辦如能在財務和往績提供保障,可考慮放寬按月收學費的限制等。但政府竟以資源有限為理由,一方面放棄解決課程爛尾的方案,一方面放寬收費和註冊限制。我認為政府這種推卸責任的態度是不能接受的,更何況法例是要維護公義,堵塞漏洞,不能因為政府的行政方便而犧牲學生的利益。同樣地,政府亦應檢討現行協助學生到海外升學的監 管,避免再出現「課不對辦」,甚至有學生客死異鄉的慘劇。




爭取調低學生貸款利率

   經濟不景,大學畢業生就業也有困難,加上政府撤銷副學位、兼讀學位和修課式碩士課程的資助,大學生未畢業已背負一身重債。我在立法會上多次要求政府檢討現時低息貸款和免入息審查貸款的利率,特別是銀行取消利率協議後,政府和銀行應有更大的空間,為學生提供更優惠的利率,此舉對推動 持續進修也有實質幫助。事實上,現時已有院校與銀行合作,為學生提供免息貸款,但政府只是年復一年,表示研究將學生貸款計劃外判,實在令人失望。


召開《版權條例》教育界圓桌會議


  我關注到《版權條例》對教學造成巨大衝擊,當條例再進行修訂時,教協會和我務求能顧及教育界的需要,曾進行問卷調查,又召開教育界圓桌會議,收集教育界同工對版權問題的意見和訴求,以便向當局反映。我更與十多名教育團體的代表,約見教育署署長,表達我們對版權條例的四項聯合共識。即:(一)必要保留教育豁免(二)教育豁免不損合法權益(三)特許計劃與教育豁免並存(四)政府為學校處理集體授權事宜。

  我們建議,政府應為根據《教育條例》註冊的學校處理集體授權的事宜,有關的版權費用,包括特許授權計劃的費用,應由政府支付,否則,面對版權事務日漸增多,學校將不能集中資源於教學之上,間接累及教育質素。


沙士疫症蔓延


  要求果斷停課 沙士為本港帶來前所未有的創傷和震盪,當時要求停課的電話響個不停。我對政府當初堅持「毋須小題大做」,以及交由學校和家長決定的態度感到強烈反感。儘管停課要顧慮的問題甚多,但我所堅持的是,事情若涉及學生安危,政府就必須採取果斷措施。因此,我當時敦促政府宣佈停課並為照顧孩子和教學作好安排。此舉不僅可以防止疫症在社區和學校進一步蔓延,而政府亦可以集中火力,在醫院和疫區全力對抗肺炎。


兒童權利

  不容剝削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保證兒童受教育的權利,不受人種、膚色、性 別、語言、 宗教、政治或其他取向、國籍、種族或文化背景、財產、殘障、出生或其他身份地位而受影響。兒童就是兒童,權利只此一家,別無分號,更無歧視。

  回歸前,香港一直履行聯合國的《兒童權利公約》。然而,回歸後的特區政府,兒童的教育權節節倒退。02年無證兒童被拒入學,是特區對兒童權利的踐踏。保安局和入境處,為了迫使訴訟中的無證兒童離港,竟然不讓他們入學,不給他們讀書,連天主教基於宗教的愛心,收容這些可憐的兒童,政府非但不容許,更恐嚇校長,說他們犯法,務求趕絕無證兒童。

  我曾質詢教育統籌局,根據甚麼條例否定學校取錄「無證兒童」?

  我曾和教協會發起聯署聲明,呼籲各辦學團體,讓無證兒童在港期間接受教育,有個別學校更公民抗命,讓這些兒童入學,迫使政府改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