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625 兼讀制中醫學位畢業生參加執業資格試
立法會口頭質詢

3. 據悉,現時有一批兼讀制中醫本科學士學位課程畢業生不獲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轄下的中醫組批准參加中醫執業資格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這批畢業生的人數;及

(二) 政府會不會積極協助這批畢業生獲准參加中醫執業資格試;如果會,詳情是甚麼;如果不會,原因是甚麼?

衛生局局長:主席女士:

  香港的中醫註冊制度建基於《中醫藥條例》,而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管委會)則是按該法例成立的規管機構。管委會轄下設有中醫組,專門負責監 管香港的中醫。

  《中醫藥條例》規定,中醫組須舉辦一項中醫執業資格試,考取合格成績者可申請成為註冊中醫。合資格參加考試的人士包括表列中醫,以及已經圓滿地完成中醫組認可的中醫執業訓練本科學位課程或與該課程相當的課程的人士。

  中醫的質素會直接影響市民的健康,甚至關乎性命安危,所以中醫組有責任確保在港行醫的中醫合乎專業水平。中醫組按照《中醫藥條例》所賦予的權力,訂明中醫執業資格試認可課程必須為全時間制的中醫學位課程,目的是確保註冊中醫曾接受全面的大學教育,並有足夠及連貫的實踐機會。

  過往曾經有就讀非本地兼讀制中醫學位課程的同學向立法會或循其他渠道提出要求,希望可以獲准參加中醫執業資格試。同學所持的其中一個理據是中醫組曾經決定准許在2002年或之前入讀香港大學或香港浸會大學兼讀制中醫學位課程的畢業生參加執業資格試。正如管委會及中醫組過去多次解釋,該決定是考慮到本地中醫教育的歷史情況而作出的,是一個特別及一次性 的安排,不擴展至後來的本地兼讀制課程或當時市面上許多的非本地兼讀制課程。

  再者,一名就讀非本地兼讀制中醫學位課程的學生,曾就中醫組的決定向法庭提出司法覆核和上訴,但其司法覆核及上訴已經先後遭駁回。上訴法庭認為中醫組將本地大學和外地大學的兼讀制學位課程作出區別,是有根據、合理和相稱的決定,而中醫組只為本港大學作出特別安排的決定並無不妥。

  以下,我會逐一回答問題的兩個部分。

(一) 我們沒有所有本地及非本地兼讀制中醫學位課程的數目及相關畢業生數字。不過,自二○○三年中醫組舉辦首次中醫執業資格試以來,共有21個個案是非本地大學兼讀制中醫本科學位課程畢業生要求參加執業資格試的申請不獲批准。

(二) 申請中醫課程認可的辦學團體,應參考中醫組公布的認可課程要求而設計有關課程,然後提交中醫組考慮。管委會以及中醫組作為獨立的法定組織,會在專業自主的原則下,考慮申請。

  就我們了解,目前仍有香港學生修讀兩個不獲中醫組認可的非本地兼讀制中醫學位課程,而該兩個課程的總學時(不包括畢業實習)約為660至1 000小時。相比之下,獲中醫組認可的本地全時間制中醫學位課程的總學時(不包括畢業實習)則達到2 600小時或更多。

  中醫組制訂中醫執業資格試認可課程的要求時,是以保障市民健康以及維持中醫的專業水平為前提。我們得悉中醫組因此沒有打算放寬認可課程必須為全時間制的要求。

 

梁耀忠議員:主席, 局長沒有正面回答我,究竟會否積極協助這批畢業生獲准參加這個資格試。

不知這是否基於局長所得的是錯誤的資料,以致他在主體答覆的第(二)部分表示這些課程的總學時(不包括實習時間) 是660 至1000 小時, 但其實只有1 年是這樣。總體來說,他們的總學時超過4200 小時。

局長在主體答覆的引言部分表示,該決定是考慮到本地中醫教育的歷史情況而作出的一個特別及一次性的安排,請問局長為何不可以有第二次? 當局為何不積極地協助這批畢業生, 再作出一次特別安排, 原因是甚麼呢?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主席, 據我所知, 這項一次性安排是2003 年決定的,是因為之前已有學生修讀本地大學的兼讀課程,經有關方面在審核這個課程的內容後, 才作出這方面的決定。

在2003 年後, 大家都知道, 香港有3 所大學提供全日制的中醫本科學士學位課程, 當中包括香港大學、浸會大學和中文大學。現時每年共有79名畢業生。據我們瞭解,中醫組認為現時的機制已可以為香港提供足夠的中醫培訓。

因此,我們認為不需要再接受任何其他學歷的兼讀課程,反而較為公開認同28 所內地大學的一些中醫課程, 認為他們合乎考香港的中醫執業資格試。所以, 我們一方面有本地畢業生可以提供香港的中醫資源, 而內地亦有一些大學的畢業生具資格申請在香港考執業試, 我們認為這是合理的安排。因此, 我們認為不應再容許任何兼讀制學生得到這個資格。

主席:梁耀忠議員, 你的補充質詢是否未獲答覆?

梁耀忠議員:是的, 主席, 局長沒有回答我的補充質詢。因為我剛才指他的數字是錯誤的。在數字方面,學士的總學時加實習時數,應該是4200 小時。所以,我詢問局長是否由於他得到錯誤的資料,以致他不會作出特別安排?此外, 這些兼讀課程是與內地學校合辦的, 而這些學校也是獲認可的, 為何不能作出特別的安排呢? 他剛才沒有回答我這部分的問題。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主席, 我們得到的數字是由中醫組提供的。但是, 最重要的是,中醫組的決定是不希望有任何兼讀制學生再獲批准,因為現在香港已有3 所大學開辦這個全日制學位課程, 而內地的28 所大學也是全日制學位。所以,為了確保香港中醫的資歷具有一定水平, 我們認為不適合有任何兼讀課程的學生可以繼續獲取這方面的資格。

譚耀宗議員:主席, 請問政府會否考慮跟中醫組商討一下,效法早前的科專護理學課程認可風波,例如透過設立一些過渡式課程,讓這些兼讀制畢業生在修讀這些課程後,可以參加執業資格試來解決這個問題呢? 因為這個問題令這批兼讀學生十分困擾,他們花了很多時間和金錢,但當局最後不讓他們參加執業資格試。其實, 我認為讓他們參加考試已是一個很大的把關, 請問政府會否跟中醫組商討一下呢?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主席, 立法會有很多議員其實曾向我們反映這個情況,我們亦曾與中醫組進行溝通, 他們認為這是較為困難的。首先, 如果我們認可任何學位, 一定要考慮它是否全日制課程, 如果他們並非全日制的學生,我們便很難認同他們的資格。

至於譚議員剛才提出護士方面的例子,情況是有點不同的,因為我們看到醫管局向他們提供一些臨床的訓練,而醫管局亦同時提供一些培訓課程給香港其他護士課程的學生, 而這些學生是全日制學生, 不是兼讀學生。

李鳳英議員:如果局長表示要確保中醫的質素, 因為這直接影響市民的健康, 我想我們是不會反對這點的。

但是,局長一再強調, 因為這些是兼讀課程的學生,所以連他們考試的資格也剝奪, 我覺得很難接受。如果他們是不合資歷, 便應補充資歷, 我認為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 我認為局長這種說法很難令大家接受。為何要歧視兼讀學生呢? 兼讀也是修讀,如果他們不符合資格, 便無話可說。局長會否覺得這是歧視兼讀學生呢? 這政策是否有檢討的必要呢?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主席, 我想不到有任何行業, 特別是專業行業, 會認可由外地大學舉辦的一些兼讀課程。我們看到在醫療服務方面,差不多所有專業行業均要求全日制修讀, 而本科課程亦要得到香港有關專業團體的認同。

所以, 我完全明白這方面, 也覺得很難做。但是, 我們已盡量協助有關學生, 而法庭亦已作出一個判決。所以, 如果這些學生有意在香港執業, 便 應考慮轉讀現時香港的全日制課程,或我們認可的內地全日制課程,從而有機會在港執業。

陳婉嫻議員:主席, 我左手邊這人具有大律師資格, 他是在英國兼讀, 而考試合格的,香港兼讀而在英國考試中合格的人,怎會沒有呢? 中醫 ─ 這個課程在澳洲是獲得承認的。這批中醫組的成員, 究竟是甚麼人呢?

主席,我很後悔 ─ 我很動氣 ─ 當時審議法例時,想不到會有一批這樣的人在中醫組。主席, 局長其實是被他們戲弄......

主席:請提出你的補充質詢。

陳婉嫻議員:好的。兼讀學生有數種不同的情況,而當中有部分在中醫組未成立前已在修讀,而且這些課程是跟認可的國內大學合辦的。如果說時數不夠,便討論時數好了,如果說沒有實習,便讓他們實習,他們只求考試......

主席:請提出你的補充質詢, 因為其他議員也想提問。

陳婉嫻議員:主席,局長有否覺得是被中醫組欺騙呢? 為何大律師在香港完成課程後, 可以在英國考試。澳洲認可香港中醫組所不認可的課程, 有大學認可他們具備學士學位。局長是否覺得自己誤信了中醫組,還是他在中醫組已坐了一段很長時間呢?

主席, 我提出了兩項補充質詢, 看看局長回答哪一項。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主席, 首先, 沒有任何人士可以誤導我們的看法。我們審核中醫組的工作時, 認為他們是有依照規例而作出這方面的決定的。

梁國雄議員:特首也沒有讀過正式的大學,對嗎? 所以, 其實他容忍這樣的事, 是很過分的。

我們的社會經常談知識為本、終身學習, 我們現在討論的問題便是, 可否給他們一個考試的機會。如果兼讀不可以考試, 這其實是歧視兼讀。請問局長, 政府以這種政策來處理一批有學識、原本可以為香港服務的人, 是否違反了孔子所謂“ 有教無類”的教育理想呢? 有沒有違背孔夫子有教無類的理想呢?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主席,現在是二十一世紀, 我們不能夠完全用孔夫子的理論來制訂政策, 而《基本法》亦已訂明, 香港要以自己的制度來訂立認可專業行業的資格。

就這方面,我們讓各個專業界別,包括中醫,訂立他們認為香港人可以接受的專業資格。中醫組已很清楚列明就這方面所需的資格。我剛才在主體答覆已把所有的條件和所需的資格悉數臚列。所以,我們認為這方面完全是合情、合法的。

梁國雄議員:子曰: 吾不欲觀之矣, 這就是我對他的答覆......

主席:你只須說出補充質詢未獲答覆的部分。

梁國雄議員:我說的是孔子說: 吾不欲觀之矣。

主席:你不可以這樣。你說的是評語, 不是問題, 你可以先坐下。本會就這項質詢已用了17 分鐘。最後一項補充質詢。

劉慧卿議員:主席, 我也希望當局可以想一些方法協助這些畢業生。

不過, 主席, 局長在主體答覆中, 不但表示不會幫助這些人, 甚至表示現在還有學生正在修讀其他不獲認可的課程,這是否幫忙製造更多問題呢?請問局長會否協助這批畢業生,而對於現在仍在修讀的學生,可否設法告訴他們要做好一點才可以有資格參加考試? 否則,他們在完成課程後也要向立法會求助, 問題便會不斷延續下去。主席, 請問有甚麼方法呢?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主席,我相信正在修讀任何課程的學生都知道課程是否受中醫組認可。所以, 如果他們修讀一些認可課程, 便知道自己可以參加考試。如果他們不是修讀一些認可課程,基本上已經知道沒有令他們可以考試的可行性。

我剛才已經說過,如果他們真的有意在香港成為註冊中醫的話,便必須入讀香港3 所大學認可或內地28 所大學所舉辦的中醫全日制課程。當他們得到這資格後, 便可以在香港參加考試。

主席:第四項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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