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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0220 | 特殊學校無障礙通道及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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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政府的政策是為殘疾人士發展全無障礙的實際環境。根據這項政策目標,《建築物(規劃)規例》(第123章,附屬法例F)及《建築物條例》(第123章)下的其他有關附屬法例規定,新建或大規模改建的私人建築物須為殘疾人士提供通道和設施,而《設計手冊:暢通無阻的通道1997》(《設計手冊》)訂明在提供這類通道和設施方面的強制性
和建議的設計規定。然而,不少現時就讀於特殊學校的殘疾學生及他們的家長向本人表示,該等學校並沒有根據《設計手冊》就校內的通道及設施進行提升改善工程,殘疾學生(特別是需要使用輪椅的學生)因校內沒有足夠的無障礙設施而感到極度不便。他們亦指出,由於輪椅佔用的空間較大,一些由小學改建的特殊學校根本不能為學生提供足夠的活動
空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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