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為提高學生的英語水平,政府在全港公營中、小學分別推行「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計劃」和「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及英語教學助理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小學任教的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母語英語教師」)與英語教學助理在工作範圍、所需學歷和工作經驗有何分別;
(二)在2001至02和2002至03兩個學年,中、小學母語英語教師的總人數及在每所學校的平均人數分別為何;及
(三)有否計劃增撥資源,聘請更多母語英語教師及英語教學助理;若否,原因為何?
教育統籌局局長的書面答覆:主席女士:
(一)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母語英語教師)的工作,主要包括:
(1)擔任教學職務,設計和試行有關英語教學及評估方面的有效教學策略/活動;
(2)為英文科組的教師提供支援,包括協助推行校本課程發展及教師專業發展計劃,以及編訂預備學習材料/教材;
(3)籌劃和舉辦英語教學方面的課外活動;
(4)向校長及校內其他同事提供語文方面的意見;及
(5)在適當的情況下,積極推動地區教師培訓計劃,包括教學示範及教師經驗分享活動。
英語教學助理則主要擔當輔助本地英語教師的角色,並在校內營造一個真實的英語環境,培養學童學習英語的興趣。
受聘於小學的母語英語教師或教學助理,均須以英語為母語,或具備地道英語的能力。母語英語教師須持有學士學位,以及取得小學教育師資培訓或教授英語作為外語或第二語言的資格。而教學助理則須達至高中畢業的程度。
(二)在2001-2002的學年,全港共有460名母語英語教師受聘於420間公營中學。在 2002-2003學年,則有470名教師服務於430間中學;即每所中學最少有一名此類教師。母語英語教師及教學助理計劃於2002-2003學年開始於小學推行,現時,全港共有約320所小學以兩所學校共用一名母語英語教師的模式,聘用160名母語英語教師。
(三)教署已預留足夠的資源給予資助小學,聘用母語英語教師。由於全球英語教師不足,以及鄰近國家對英語教師需求殷切,部份小學未能聘得母語英語教師。對於這些小學,本署亦提供每所每年150,000元的現金津貼,用以聘請全職或兼職的英語教學助理。現時無須為這計劃增撥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