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10.15
創造綠色的環保市場
明報政情周記
  董建華的施政報告剛發表,曾蔭權的財政預算便開始諮詢了。明年的財政預算大抵仍是一個赤字預算,為了符合《基本法》量入為出的原則,曾蔭權極有可能用加稅和加費的方式,去填補持續三年的財政赤字。當前,特區政府仍然擁有四千多億元財政儲備,工商界和基層市民依舊處於艱難歲月,全面加稅和加費無疑是百上加斤,不利於香港經濟的復甦。

環保稅抑制污染水平

  然而,在眾多的稅項中,我以為可以考慮增加的是環保稅。要解決環境污染問題,除教育以外,立法和徵稅都是可行的辦法。透過立法可以監管、控制和禁止污染的產生和蔓延;透過徵稅可以用市場的力量來調節和壓抑污染的水平。立法和徵稅更可以相輔相成,發揮最佳的效果。

促使污染者對環境負責

  近十年來,包括歐盟在內的西方國家,日漸重視以環保稅作為經濟手段,去推動環保政策和綠色生活。比利時政府對毒害環境的電芯、即用即棄的相機、不能回收再造的紙張徵收環保稅,北歐國家對即用即棄的飲品容器徵收環保稅,意大利對不能自然分解的膠袋徵收環保稅。環保稅的觀念已經滲入日常的商品當中,要生產商和市民承擔破壞環境的責任。徵收環保稅的理據在於,現時市場上的商品,並沒有計算其破壞環境,引致政府用公帑去善後所負擔的社會成本,因此,我們要向污染的生產者徵稅,鼓勵和促使他們對環境負責。

  就以香港為例,現時每天有八千噸建築廢料運往堆填區,每噸耗費公帑一百元。換句話說,社會大眾每天要用八十萬津貼盈利豐厚的地產商處理廢料,這樣的承擔對市民絕不公道,為甚麼我們不能向建築商徵收環保稅?同樣地,環保稅更可以用在一些破壞環境的商品上,像膠袋、電芯和洗潔精等。我們甚至可以設立一個綠色消費委員會,去確認哪一種商品破壞環境應該徵稅,哪一種商品值得貼上綠色的標籤加以推廣,鼓勵市民使用環保商品,從生活中去接收環保的信息。

以市場力量推動環保

  環保稅的作用不單是為了增加政府的收入,更重要的是創造一個可以競爭的綠色市場,用市場的力量去推動環保。現時,很多環保商品因再造的成本較高,在市場上缺乏競爭力,但一些破環境的商品,卻由於社會已經代它們承擔了環保的費用,其價格反而較為廉宜。環保稅就是一種有賞有罰的稅收,一個綠色的槓桿,去調整一個被扭曲的,破壞環境的市場。

  環保和經濟不應是對立的。今天,我們縱容生產商輕易地破壞環境,明天我們將要為此負上沉重的經濟和社會代價。

  因此,我們應該利用稅務政策和市場經濟的力量,為環境保育開拓一個更廣隍滿A更具生命力的綠色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