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6

李卓人議員提出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廢除《2 0 0 8 年退休金利益條例》....)

張文光議員發言全文如下:

  主席, 今年4 月21 日的立法會公務員事務委員會會議, 議員曾討論政府第一標準薪級( “ 一評” )公務員身份問題。政府建議, 准許一評的公務員選擇轉為甲類人員,或保留其乙類人員身份,而轉制的人員則可以享有現時甲類公務員較明確的保障。

  不過,這些所有的保障及好處, 員工並非全盤受落。在政府堅持轉制後薪酬及服務條件維持不變的情況下, 部分公務員團體認為, 他們感到不滿、憂心和彷徨。原因是:

(一) 現時甲類初級公務員享有31 天大假, 但轉制的員工只維持22天, 這跟20 年前技工職系人員由第一標準薪級轉為甲類人員,大假可遞增至3 1 天有分別, 他們認為政府欠了他們9 天大假,以及甲類人員原應享有的海外教育津貼;

(二) 轉職人員必須接受由當局安排的部門之間調職,他們認為,他們主要負責部門的技術工作, 難以將現有技術經驗轉到新部門服務。例如小販管理人員到了別的部門,便要重新學起,輕則打亂原來的工作生活習慣, 重則可能成為人球或冗員;

(三) 政府可以用人手供求錯配的理由,任意將他們調走,從而達到加快某些部門外判的目的; 及

(四) 諮詢不足, 轉制時限只有3 個月的時間也太少了。

  主席,一個看似可以改善員工職業保障的方案,最後惹來員方種種猜疑和憂慮,究其主要原因, 一方面是政府的方案不是全面轉制方案, 讓一評的人員有轉制甲類人員之名,但沒有甲類人員全部福利之實;另外就是員方對政府欠缺信心, 處處慎防當局以人手錯配之名, 將他們去之而後快。

  因此, 這個轉制方案形同“ 雞肋”, 食之無味, 棄之可惜。員工得到的好處不多,但危險性也有。不過,員工是可以按自己的情況,決定是否轉制。既然如此, 民主黨不想阻礙員工選擇, 也不想強迫員工轉制, 只希望受影響員工各取所需,即使“ 雞肋”,也聊勝於無;拒絕轉制,也悉隨尊便。因此,民主黨會投棄權票。

  本人謹此陳辭。